论辩艺术在语文教学中的渗透
日期:2012-05-28 13:11:53  发布人:  浏览量:8 打印本文

 

叶圣陶先生认为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就叫语文 随着现代通讯工具的普及发展, 口头语言的使用远远超过了书面语言的传递。 也就是说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语言运用情况看, 听与说自然就占了很高的百分比。
    高中语文新课改有很多关于素质教育方面的改革,其中很值得一提的就是增设了口语交际课型。第一次切实的把口语训练列入语文教学内容中,第一次在教学大纲中明确提出不同层次口语训练要求。这一举措,改变了过去口语训练失控的状态,打破了传统语文教学存在的重的模式,可以说口语训练已经有可依。这使得高中阶段的口语训练有了针对性、目的性。

但高中语文教学的显性目标与高考升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目前的形势来说,高考作为教学指挥棒的作用是谁也否定不了的,事实上也不应该否定。但很多人唯考的观念太强而且容不下其它观念。这使得很多地区的语文课教学只注重传授某些考试知识,不讲究课堂内教师的语言艺术,甚至教师本身的语言逻辑性就不强,这导致语文课堂教学的语言没有吸引力更谈不上美感,学生耳濡目染,自然也就不会刻意的追求语言表达,这就大大地影响了学生的口语能力的提高。

因为口语交际教学被确定在《语文教学大纲》中的时间还不长,所以对它具体内容的有效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而且如今的初高中教育对口语交际教学的轻视也使得口语交际教学的发展缓慢,甚至于教学行动过于敷衍,也就说目前很难谈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论辩能力的培养。目前绝大多数的学生对此还是比较陌生的,大部分初、高中生思维活跃,敢于怀疑一切,敢于发表意见,但思想不太成熟,看问题比较片面,容易走极端,在论辩中,常出现说理绝对化、论证肤浅化的弊病。很多中学教师在这方面也缺失知识的积累和自身能力的提高。因此这方面的教学还是很少有成功的经验供参考的。

同时,论辩能力的培养又是一项很吸时的任务,它涉及辩论的原则、辩论的准备、辩论的逻辑技巧和语言技巧、论辩的进攻战术、防守技巧和反诡辩术以及态势和心理对抗等,这样的训练是很花费时间的。利用专门的时间进行相关知识的讲授和相应能力的训练,在目前的教学任务的压力下操作起来难度很大。

程红兵在谈学校文化时曾指出,当前中小学普遍存在教师在授课时语言不讲究论辩艺术的现象,这样也就很难谈到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口语交际能力。首先教师上课必须讲究语言艺术,从语文授课的角度讲论辩艺术实际上是语文课堂语言艺术的核心。论辩是指以阐述为基本表达方式,持不同见解的各方就同一话题阐释己见驳斥对方所进行的一种富有个性的创造性的言语交际活动。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的应变极强的双边语言活动。在美国辩论协会创建者奥斯丁的《辩论与论辩》(1995年版)书中,论辩的外延早已拓展到劝解、讨论、商谈、批判等多种具体形式中去了。而语文课堂就是以教师的讲解、答疑、发问、引导与学生的聆听、质疑、回答为基本授课形式,要想使所授的知识充实而有力量,所解答的内容让学生在最短时间内理解并认可,赋有论辩艺术的语言最高效。

而在口语交际教学中,教师的论辩能力以及对学生论辩能力的培养就尤为重要了。这主要是由口语交际教学的内容决定的。2003年使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语文》是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课程计划和语文教学大纲的要求,在《试验修订本》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编排上把教材分成阅读与写作、口语交际两大部分。明确规定了口语教材的教学内容。第一阶段(第一册),引导学生把握口语交际的基本要求:大胆开口,文明得体。第二阶段(第二册),培养单向的口语交际能力:倾听、应答。第三阶段(第三、四册),培养双向互动的口语交际能力:劝说、讨论,演讲,辩论。从口语交际教学的内容上看论辩能力的培养是口语交际教学的高级目标,它是处于口语交际教学的的第三阶段,如果教师在口语交际教学中始终追求授课语言的论辩艺术那么从口语交际课的第一阶段就是对学生很好的渗透,可以说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目前对口语交际教学的忽视主要也是由于教师对口语交际教学的教学地位、教学安排尤其是教学内容上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区。对口语交际教学内容的认识存在肤浅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有的教师认为在语文课堂上朗读课文、回答问题或口头演讲就是训练口语。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语文课程标准》之所以要把听说训练改为口语交际,目的是强调我们要进行的教学是针对行为过程中的口语,是现实生活层面上的口语,而不是书面语的口语化,并且是口语交际而非口语因此,我们不应该简单认为口头练习可以作为口语教学的全部内容,而要注重交际性,即注重过程、主动性、应对和调整;注意言语因素的同时也要关注非言语因素;注重人际礼貌、身份、文化等交际规则。口语的智慧主要体现在交际中的思辨能力上,而论辩能力的培养恰好是训练思维方式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口语交际的教学中论辩艺术的渗透应该成为口语交际教学研究的重心。

语文口语交际教学中的论辩语言与语文教学的关系是辩证的。首先,口语交际家教学被确定在《语文教学大纲》中,它是语文教学的一部分,目前在高考试卷的全国一卷、全国二卷和海南等省的试卷中已经有了口语交际中有关的书面测试题,其中重点考察的是语言的思辨性,而这一特点正是口语交际中的论辩能力训练的结果。也就是说口语交际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价语文教学的重要因素,而重视口语交际中的论辩能力有助于口语交际教学本身更有助于语文教学。其次,以发展的眼光看,口语交际教学对语文教师的要求提高了,在备课、授课中就自觉的提高教师的素质;对学生而言也是如此,学生在口语教学中加强了口语表达的能力,回答问题的语言规范甚至有思辨性,能够雄辩,这对语文表达尤其是作文都是有很大好处的,这就有利于整个语文教学的发展。第三,语文教学的其它方面比如文言文讲解与训练部分也能提高教师的口语表达,文言文的言简意赅是汉语的精华之一,另外,无论是口语表达还是书面表达,都必须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掌握一定的表达技巧,而平时的语文教学正是知识的储存和积累的过程,也就是说整体上语文教学也促进了口语教学的发展。所以说研究语文口语教学以及其论辩艺术是很有价值的,这与应试教育并非背道而驰,同时也很好的贯彻了素质教育的要求。

    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口语交际具有社会交际、人格塑造、语感鉴赏等功能,口语教学的相关研究相继出现。然而,对比国外相对成熟的口语交际教学内容框架,我国的口语交际教学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我们应该看到课程标准的表述变化主要体现在理念的更新上,而实际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测试与评价系统等方面都没有为教师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指导意见。因此,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口语特点的口语交际教学理论是一项任重道远、意义重大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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