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关于汛期学生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日期:2012-06-12 09:39:24  发布人:  浏览量:9 打印本文

 

各位学生家长,你们好!

2012610日国家教育部发布紧急通报:6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夏季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天气变化快,自然灾害频发,打雷闪电、大雨冰雹、山体滑坡、龙卷风等灾害危及着学生安全,学生私自下水导致淹亡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请各位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管,积极与学校协作共同做好汛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学生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安全事项:

一、上下学途中或在日常生活中,出现雷雨天气,要注意避开大树或者危险建筑,远离雷电可能带来的伤害。

二、汛期期间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山洪暴发等自然灾害,不要到易发生山洪(溪河边、沙滩、低洼处)区域游玩逗留。不要到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危险区域或危房里活动停留。

三、注意经常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学习有关汛期防灾抗灾的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遇到灾害性天气尽量不要外出,已出门在外的要寻找安全地带避灾自护。

四、不要到溪、河、渠、池塘、水库等水域戏水、游玩,不要到小溪、河流等水域捕鱼玩耍。

五、注意游泳安全,禁止野浴。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七、上下学或日常出行需要乘船过渡的同学,在过渡时要服从船工的指挥,不要在船上玩耍和随意走动。

八、上下学途中遇险时,不必惊惶失措,应迅速进行避险自救或寻找求助求救的办法,不能冒险行事。

九、学生在校遇到突发性天气情况时,要听从学校统一指挥,确保每一位同学能及时有序安全地转移。

十、家长要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恶劣天气时要坚持接送孩子上下学,孩子不能准时到校上课时,要自觉到学校或打电话向老师说明情况。

希望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确保孩子健康成长。我们衷心祝愿你们全家平安幸福,和睦安康!

                                   

 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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