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4-16 13:43:25  发布人:  浏览量:8 打印本文

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吉林市教育局决定,2010年度全市小学、初中 、职业学校、北华师范分院暑假从2010年 7 月 10日起,至8月22日止,8月23日正式上课;高中暑假从 7 月 19日起,至8月15日止,8月16日正式上课。教师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上班备课。假期时间需作调整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安排,同时报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暑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对暑假工作的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期末考试结束之后做好考试质量分析和各项工作总结。各学校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和落实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制度。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假前再进行一次校园安全的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安全。假期不准擅自租借学校校舍,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发生事故要立即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考试后和放假前的组织管理,防止出现中小学生人身伤亡和伤害事故。在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和防范措施,预防踩踏事故,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学生安全。严禁学生野浴,在正规游泳场馆活动要由家长带领。各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养成遵纪守法,讲究社会公德的好习惯,特别是在雪花啤酒节期间要自觉以文明学生形象为美化城市争光。 各地各校要教给学生必要的消防、交通法规、旅行、饮食卫生、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的预防、学生安全预防与自救自护等相关知识,特别是要预防高温和汛潮,各校要采取适当方式教给学生防暑降温方法,要采取适当措施做好防汛工作。同时要教育学生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远离毒品拒绝邪教,不进各种成人娱乐场所及网吧、电子游戏厅,不看不适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要教育学生尽量不到传染病高发的地区活动,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二、提倡教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上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严格禁止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以及校外的任何文化补课班、培训班兼职、任课或强迫、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民办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文化补课。 三、要根据学生实际和工作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好学生家访工作,并认真做好“家访纪实”,特别是班主任教师要以家访为契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现状、思想动态,发现问题要与家长协商共同解决。 四、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坚持“休息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使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各校要严格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布置家庭作业,不得随意加大学生的作业量。任何学校、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占用假期休息时间进行补课或者提前授课,坚决禁止乱办班乱收费行为。要在假前开好家长会,引导家长对学生假期活动做出科学安排,防止家长盲目施压,增加学生负担。市教育局假期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暑假期间,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或同意的学科竞赛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坚决抵制并及时举报,以便进行严肃查处。 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在暑假活动中,学校可针对中小学生年龄特点适当安排一些道德实践和社会考查活动。要积极协调,充分发挥好社区教育组织和家长学校的作用,组织社区内的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好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学校的微机室、琴室、体育馆等场所应尽量向中小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要定期对学生开放。 六、各单位要做好2010年度中小学暑假活动安排和总结。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外教育活动要在假前报市校外办。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假期研讨制定好201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并做好必要的工作准备。市直学校要将假期领导值班、教职工值日、值宿安排及联系电话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年六月十八   主题词:中小学 暑假工作 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8印发   
文章录入:jw    责任编辑:jw 

核发: 点击数:8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