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学生会制度
日期:2012-04-17 09:48:00  发布人:  浏览量:8 打印本文

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学生会制度
 
  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学生会制度   为了稳定良好的校风,浓厚的学风,体现学校民主管理,让学生主动参与,达到共同管理的目的,特制定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招干制度      1、对新生招干时,本着“公平竞争,取其精华”的原则。      2、“纳新”由团委、学生会统一负责,其程序分为报名、面试、分工、召开全体大会公布。      3、学生会招干实行聘任制度。     二、 会议制度      1、学生会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开学、期末各一次、如有急事,另行通知),会上决定干部任免、学期工作安排及期末总结等。      2、部长例会由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参加;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总结上周工作状况及安排本周工作计划。      3、各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决定,各部长将开会人数及情况上报主席团,需要时主席团可列席各部例会。      4、大型活动可组成组委会,由主席、秘书长及其活动内容密切相关部门参加,其他各部要积极配合。     三、活动组织制度      5、 学生全体会议具有决策权、任免权,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都须对全体大会负责。      6、 各部门申请活动,须由本部定出活动计划,上报秘书处,由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四、 纪律制度      1、学生会干部应及时出席各次会议,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遇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团请假,秘书处做好相应记录。      2、秘书处负责每次会议记录工作,对无故缺席会议者予以点名批评并实施一定的惩罚。      3、各部部长对部长例会,各部成员对本部例会的最终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闹对立情绪。     五、奖惩制度      1、每学年末,学校将进行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比,评比主要依据平时工作表现。评选出年度之星,年度最佳部长,年度最佳部门,年度最佳活动。      2、学生会成员如受学校警告处分者,学生会将作留会查看;若受学校记过处分以上者,学生会将作开除处理。                                    吉林田中团委、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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