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日期:2012-04-17 10:36:14  发布人:  浏览量:8 打印本文

共青团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共青团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第一次代表大会 选 举 办 法 (2009年11月30预备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选举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共青团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第一届委员会,由共青团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大会正式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三、共青团吉林市田家炳高级中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拟定为9名,提名候选人为11名,差额3名,未当选委员的直接担当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排在其他候补委员之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五、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请假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被选举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参加选举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同者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人数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继续选举或重新确定应选名额。 八、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表示不赞成的划“×”;表示弃权的不作记号。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表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若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写在空格栏内。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书写不清或无法辨认的作废。选票中一栏不清一栏作废,全栏不清该票作废。 九、选举结束,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当选的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得票数相同,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十、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全体会议通过。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代表讨论酝酿后,交全体会议通过生效。 十二、选举时,如发生本选举办法规定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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